索 引 號:000014349/2024-204167 | 主題分類:其他_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9日 |
標 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 《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應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
發文字號:桂環規范〔2024〕4號 | 發布日期:2024年08月21日 |
效力狀態:有效 |
各市生態環境局、各相關市行政審批局:
為規范使用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加強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及社會監督,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加快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執法監管體系,依據生態環境部及自治區相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我廳編制了《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應用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應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使用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加強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及社會監督,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加快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執法監管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排污許可管理辦法》《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信息化項目建設管理辦法(2023年修訂)》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是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以下簡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建設的企業環境信息“一證式”監管二維碼生成系統,通過單個二維碼記載企業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環境監測以及監督執法等信息,供社會公眾免費查詢。
第三條??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以下工作:統籌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規劃建設、運行維護、推廣應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和完善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應用管理辦法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目錄清單;負責采集、匯聚、展示和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目錄清單相關數據;組織編制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管理信息化標識牌以及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標識牌設置地方規范。
各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以下工作:在本行政區域推廣應用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積極引導鼓勵公眾、企業及生態環境部門關注使用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企業按《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管理信息化標識牌設置規則》(附件1)及《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標識牌設置規則》(附件2)設置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管理信息化標識牌和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標識牌,并將標識牌設置情況納入日常監管范圍。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的使用和運行管理,包括程序信息采集、賬號管理、應用場景、訪問方式、使用要求、數據安全及標識牌設置等。
第二章 ?信息采集與公開
第五條??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及排污登記管理,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許可登記信息的企業納入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管理。
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企業,應在取得排污許可證60日內,通過以下方式取得二維碼并張貼:
(一)廣西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下載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二維碼,按照本辦法要求,自行印制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管理信息化標識牌,張貼或懸掛至廠區門口附近醒目處;
(二)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下載污染物排放口二維碼,按照本辦法要求,自行印制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標識牌,張貼至其大氣污染物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口,以及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等處。
實行排污登記管理的企業,可以參照本辦法要求設置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管理信息化標識牌。
第六條??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可以直接采集并依法公開以下信息:
(一)建設項目(含海洋工程、核與輻射類)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批復);
(二)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開端的企業排污許可證和排污登記表載明信息;
(三)建設項目運營期間獲得的《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中相應生態環境行政許可結果信息;
(四)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方案、監測數據;
(五)生態環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結果信息,企業環境行政處罰結果信息;
(六)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等級;
(七)“兩高”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信息。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主動公開的環境信息。
第七條??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可以對接以下電子政務信息系統采集完善本辦法第六條所列數據,包括但不限于:
(一)全國建設項目環評統一審批系統、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全國排污單位自行監測信息公開平臺、全國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性監測信息公開平臺、全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自動監測數據公開平臺等;
(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西)、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等;
(三)廣西“生態云”平臺、廣西環境信息資源中心、廣西固定污染源管理系統、廣西環境監管移動執法系統、廣西環境違法案件查處系統、廣西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等。
第八條??需要公開的企業其他信息,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根據實際研究決定。相關信息涉及企業知識產權的,經企業申請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同意后可不予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不得公開。
第九條 ?全區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自建信息系統與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完善以排污許可為基礎的固定污染源數據庫,確保自建信息系統中固定污染源名稱與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中單位名稱保持一致。
第十條??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不代替數據提供部門及其電子政務信息系統的信息公開職責,采集公開的企業環境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由原始數據提供部門負責。
第三章 ?程序應用
第十一條??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使用廣西“生態云”平臺用戶策略對賬號及權限進行配置,生態環境部門及企業可直接使用廣西“生態云”平臺賬戶登錄訪問程序,賬戶開通及權限管理按照《廣西“生態云”平臺應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公眾、企業及生態環境部門可使用手機微信現場掃描企業張貼或懸掛在廠區門口的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管理信息化標識牌二維碼,訪問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查看企業環境信息。
第十三條??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將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掛載至廣西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廣西生態環境APP公眾端及智桂通APP公眾端等新媒體平臺和移動應用,為社會公眾提供以下便捷渠道下載使用:
(一)廣西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訪問方式:使用手機微信搜索關注“廣西生態環境”公眾號,在公眾號“在線互動”專區訪問程序。
(二)廣西生態環境APP公眾端訪問方式:使用手機微信或瀏覽器掃描附件3二維碼,下載安裝“廣西生態環境APP”公眾端,在熱點應用專區訪問程序,無需注冊登錄。
(三)智桂通APP公眾端訪問方式:使用手機應用市場搜索下載“智桂通APP”,在智桂通移動監管專區訪問程序,無需注冊登錄。
第十四條??企業可注冊使用廣西生態環境幫企扶企平臺(訪問地址:http://bqfq--sthjt--gxzf--gov--cn-29510d799b.zipv6.gxzf.gov.cn/fqbq/h5/#/)賬號,通過本辦法第十三條所列訪問方式,登錄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
第十五條 ?除本辦法第十三條所列訪問方式外,生態環境部門還可使用手機微信或瀏覽器掃描附件3二維碼,安裝使用廣西生態環境APP政務端、移動執法APP訪問程序。
第十六條 ?生態環境部門將日常監管發現的環境問題通過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推送給企業,引導企業使用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簽訂整改承諾書,如實上傳整改情況說明、照片、視頻、監測報告等證明材料,向生態環境部門申請在線審核。生態環境部門在收到企業環境問題整改申請后,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審核,并反饋審核意見。
第四章 ?安全與監督管理
第十七條??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用戶應自覺遵守以下安全使用要求:
(一)嚴禁使用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處理、存儲和傳輸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等信息。
(二)禁止將通過拍照、截圖、屏幕錄制等操作截取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中不予公開的信息內容或相關文檔、資料等信息轉發給無關人員。
(三)發生木馬攻擊、病毒感染等網絡安全事件時,用戶應及時向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報告。
第十八條??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對各市使用管理情況開展抽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九條??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用戶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安全事故、信息泄露或不良影響的,視情節給予通報、約談、暫停使用程序等措施處理;導致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使用單位及使用人責任。
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未規范設置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管理信息化標識牌和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標識牌的,或者上報至廣西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的環境問題整改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存在虛假整改情形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查處企業的相關違法行為。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負責制定和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廣西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生態環保一碼通”程序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管理規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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