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 |
標 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桂環發〔2023〕9號 | 發布日期: 2023年03月07日 |
北海、防城港、欽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有關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方案?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3年3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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