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支部委員會與大家一起解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黨內法規,對什么樣的行為是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應該給予什么處分,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那么,黨的紀律處分的對象是什么?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違法犯罪黨員會受到什么處分呢?條例規定,對違法犯罪的黨員,應當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做到適用紀律和適用法律有機融合,黨紀政務等處分相匹配。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浪費國家資財等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一)警告;(二)嚴重警告;(三)撤銷黨內職務;(四)留黨察看;(五)開除黨籍。
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為:一是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二是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三是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四是嚴重違紀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成為極少數。
正所謂:“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關鍵在于執行。《條例》頒布后,廣大黨員必須把學習貫徹新修訂的《條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把自己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深入領會《條例》的重要內容和著力方向,強化自我約束,提高免疫能力,凝聚干事創業的精氣神。
執紀得當、施紀合理,才能真正讓鐵規發力、鐵紀生威。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時時刻刻用黨的紀律校正思想和行動,把他律要求轉化為內在追求,如此方能經得起各種考驗和誘惑,使紀律和規矩真正在心中立起來、嚴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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