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廣西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
標 題: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2023年9—12月污染源自動監控飛行抽檢情況的通報 | |
發文字號:桂環辦函〔2024〕11號 | 發布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
各市生態環境局:
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廣西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飛行抽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環辦函〔2023〕126號)工作安排,我廳組織開展了2023年9—12月的飛行抽檢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完成情況
2023年9—12月,我廳委托自治區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對139家排污單位,165個監測點位實施飛行抽檢,其中,典型行業企業16家(占典型行業企業總數的12.70%),抽檢監測點位23個。按監控類型分:重點監測點位151個,非重點監測點位14個。按監測類別分:廢水監測點位86個,廢氣監測點位79個。
二、具體抽檢情況
(一)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比對情況。
2023年9—12月全區飛行抽檢的165個監測點位中,比對監測合格監測點位85個,不合格監測點位80個,抽檢不合格率為48.48%,廢水點位比對不合格因子主要為氨氮(不合格率47.06%)、化學需氧量(不合格率35.29%)、總氮(不合格率29.41%);廢氣點位比對不合格因子主要為顆粒物(不合格率54.34%)、煙氣溫度(不合格率30.43%)、煙氣流速(不合格率26.09%)。按監控類型分:抽檢的151個重點監測點位中,不合格監測點位71個(廢水27個,廢氣44個),不合格率50.99%;抽檢的14個非重點監測點位中,不合格監測點位9個(廢水7個,廢氣2個),不合格率64.29%。按監測類別分:抽檢的86個廢水監控點中,不合格監測點位34個,不合格率39.53%;抽檢的79個廢氣監控點中,不合格監測點位46個,不合格率58.23%。抽檢典型行業監測點位23個,不合格監測點位8個,不合格率34.78%,其中垃圾焚燒發電1個,火電2個,水泥3個,造紙2個(詳見附件1,不合格點位詳見附件4)。
(二)主要污染物指標達標情況。
2023年9—12月全區飛行抽檢的165個監測點位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監測點位1個,為重點監測點位,總體超標率為0.61%,超標排放的污染物為顆粒物(詳見附件2,其中超標點位詳見附件5)。
(三)運維質量情況。
1.運維方式對比。
2023年9—12月全區飛行抽檢的165個監測點位中,委托第三方運維的監測點位145個,比對監測不合格的監測點位68個,不合格率為46.90%;排污單位自行運維的監測點位20個,比對監測不合格的監測點位12個,不合格率為60.00%。
2.第三方運維單位運維服務質量對比。
2023年9—12月全區飛行抽檢工作共涉及45家第三方運維單位。其中,廣東萬為控制技術有限公司、廣西科樂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廣西上善若水發展有限公司等9家運維單位,比對監測合格率均為100%;廣西爍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廣西遠拓環境檢測有限責任公司等20家運維單位,比對合格率低于50%(詳見附件3)。
三、存在問題及分析
(一)全區比對不合格監測點位占比較高。
一是廢氣監控點比對不合格率較高。2023年9—12月飛行抽檢共發現比對不合格監測點位80個,比對不合格率48.48%。抽檢的79個廢氣監控點中,不合格監測點位46個,不合格率58.23%。二是重點點位比對不合格占比較高。2023年9—12月抽檢的151個重點監測點位中,不合格監測點位71個(廢水27個,廢氣44個),不合格率50.99%。三是制糖、淀粉等季節性生產企業比對不合格率較高。2023年9-12月共抽檢制糖、淀粉等季節性生產企業監控點位35個,發現比對不合格監測點位16個,比對不合格率45.71%。原因是部分排污單位、運維單位,特別是重點單位,未安排專業技術人員按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定期開展校準、比對等運維工作,設備發生故障時未及時修復,部分制糖、淀粉等季節性生產企業在恢復生產前未做好污染防治設施的各項調試準備以及自動監測設備的校準維護工作。
(二)排污單位運維管理不到位。
2023年9—12月抽檢數據顯示,排污單位委托第三方運維的監測點位比對不合格率為46.90%,抽檢的45家第三方運維單位有20家比對合格率低于50%。排污單位自行運維的監測點位20個,比對監測不合格的監測點位12個(其中同時出現2個及以上因子比對不合格的點位7個),比對不合格率為60.00%,超過50%。表明全區部分排污單位、運維單位責任心不強,自行運維技術能力不足,未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負責自動監測設備運維管理,未能保障自動監測設備正常運行。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法監管,保障自動監測數據“真、準、全”。
各市應督促本次抽檢比對不合格的第三方運維以及自行運維的排污單位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并在10日內委托有資質的監測機構對比對不合格的因子及相關參數進行二次比對監測,將比對監測結果上傳至廣西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要求轄區內制糖、淀粉等季節性生產企業落實污染防治主體責任,保障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做好自動監測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適當增加現場檢查頻次,發現企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及時調查取證并依法查處,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上傳的自動監測數據真、準、全。
(二)加強平臺應用,及時核查數據超標、異常情況。
各市要充分利用好廣西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等非現場監管技術手段開展環境監管,對轄區內受到超標、異常預警頻次較高的排污單位,特別是制糖、淀粉等季節性生產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現場檢查,及時分析查找超標、異常原因,幫扶指導排污單位限期整改污染治理設施及自動監測設備運行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定期報送整改進展情況,壓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附件:1.2023年9—12月飛行抽檢比對不合格情況統計表
??????2.2023年9—12月飛行抽檢超標情況統計表
??????3.2023年9—12月運維單位運維情況統計表
??????4.2023年9—12月飛行抽檢比對不合格明細表
??????5.2023年9—12月飛行抽檢超標明細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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