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 成文日期: |
標 題: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 | |
發文字號:桂環發〔2021〕18號 | 發布日期: 2021年04月29日 |
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履行生態環境部門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的職責,全面做好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我廳組織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暫行辦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聯文件:
相關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