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問題九情況
廣西海洋山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恭城縣內有3家采礦企業、6個采礦區長期開采至今,自治區相關部門于2012年違規發放采礦權證,許可開采面積達58.4平方公里,占該保護區在恭城縣境內面積的23%,保護區自然環境支離破碎;采礦尾礦庫泄漏導致下游農田重金屬污染,群眾長期投訴。
二、責任單位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三、整改情況
根據整改要求,我廳積極督促、指導桂林市人民政府按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完成了海洋山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確界工作并獲得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復。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海洋山保護區確界批復,海洋山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恭城縣轄區原描述范圍內涉及三個采礦企業即恭城瑤族自治縣礦產公司、恭城島坪鉛鋅礦有限公司和桂林恭城龍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對采礦權證范圍內涉及海洋山保護區范圍的面積進行了避讓,《恭城瑤族自治縣礦產總體規劃(2016-2020) 調整論證報告》中規劃的礦權范圍與已批復的海洋山保護區范圍已無重疊區域。恭城瑤族自治縣礦產公司、恭城島坪鉛鋅礦有限公司和桂林恭城龍星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已在確界后保護區的界線范圍之外。
通多多次現場核查和督導,桂林市對恭城縣內3家采礦企業、6個采礦區進行了停產整治,完成了受污染農田調查,并開展受污染農田土壤修復;積極協調企業與農戶達成了補償協議,對尾礦庫、廢渣場、生產窿口進行環境綜合治理,妥善處理了群眾投訴。
公示期5個工作日,監督電話:0771-5328496。
附件: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九整改工作完成佐證材料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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