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
標 題: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木材加工項目能否配套膠水生產線問題的函 | |
發文字號:桂環辦函〔2022〕102號 | 發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
貴港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木材加工項目能否配套膠水生產線的請示》(貴環報〔2022〕28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新建配套膠水生產線的木材加工項目或者涉及主體工程改擴建并配套膠水生產線的木材加工項目,膠水生產線產能與木材加工生產相應膠水使用量一致,膠水全部自產自用,不外售的,可按“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業20”“34人造板制造202”中“其他”類別管理。
二、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建設內容不涉及主體工程的改建、擴建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按照改建、擴建的工程內容確定。因此,對于不涉及木材加工生產主體工程改擴建,只單獨建設配套膠水生產線或者新建膠水生產線的建設項目,應按“二十三、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26”“44基礎化學原 料制造261;農藥制造263;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專用化學產品制造266;炸藥、火工及焰火產品制造267”中“全部(含研發中試;不含單純物理分離、物理提純、混合、分裝的)”類別管理。項目須符合《廣西新建石化和化工生產項目準入管理辦法(試行)》(桂工信石化〔2021〕501號)要求。
三、環評審批應對項目所有建設內容產生的環境影響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管理要求,嚴格執行“三同時”、排污許可以及現行有關環保政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項目建設、生產運營過程中的環保管理,不得降低項目建設和運營的環保標準,不得污染環境。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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