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 | 成文日期: |
標 題: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取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權責清單部分事項備案的函 | |
發文字號:桂環函〔2021〕1553號 | 發布日期: 2021年10月26日 |
自治區黨委編辦,自治區司法廳、大數據發展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桂政發〔2019〕55號)第九條,我廳取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權責清單的輻射監測機構資質認定等8個事項(見附件)。按照該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要求,現將取消的權責清單事項報你單位備案。
聯系人及電話:宋洪濤??5595341
附件: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權責清單取消事項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聯文件:
相關鏈接: